不能定义企业的经济结构
它也可以指合作社或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它可能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它甚至可以是独资企业。此外,社会企业的术语和法律结构因国家而异。这种模糊性可能会让有抱负的社会企业家和公众感到非常困惑。
与慈善机构一样,社会企业可以申请补助金和资金;与慈善机构不同,社会企业无法依靠这些资源生存,它必须能够通过(顾名思义)企业模式来维持自身发展。虽然从技术上讲,社会企业是非营利组织,但它也可以盈利。但这些利润的大部分必须重新投资于公司,而不是让股东受益,从而使公司能够更好地服务社区。
抛开这些变数,我们可以肯
定地说,社会企业是一种将企业与社会关注相结合的新型 目标线索 商业模式。公司章程必须明确规定其活动将如何服务于特定社区的特定需求。它所服务的社区不必局限于地理区域;它可以是一个由特定需求定义的全球性或虚拟社区。例如,七美惠项目社区投资公司 (7 Graces Project CIC) 服务于一个由寻求发展道德商业和营销实践的企业主组成的全球社区。

社会企业家”的广义定义
我相信,地球上的社会企业家数量远远超过拥有或经营“官方”社会企业的人。许多独立企业主以我称之为“新范式”的方式经营企业。他们的使命是将企业作为服务公众和谋生的工具。他们拥有清晰的使命和价值观,并以此为运营准则。他们致力于满足特定群体的特定需求。他们是充满激情、以价值为导向的企业家,致力于提升世界的幸福感和福祉,并能够以“元视角”看待世界及其自身在其中的位置。
社会企业家将社会视为一个系
统并相信自己在这个系统中可以发挥作用。他们敏锐地意识到自身的社会影响,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社会责任。他们观察万物如何协同运作,从而创造一个更大的整体。他们不仅致力于在个人层面上帮助他人,也致力于服务“所有人”。他们不仅追求充满目标的生活,也致力于创造一个有目的的世界——一个所有人类和生物都能彼此平衡和谐地生活,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世界。
正是这种元视角,使社会企业家区别于传统的企业主(无论大小)、慈善机构或普通民众。当你将社会企业家的元意识融入到更大的社群中时,他们就会成为一股强大的能量,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和环境积极变革的重要催化剂。
正因为这些人具备这样的品质,无论他们经营的是否符合社会企业法人资格,我相信他们都可以自称为社会企业家。